在20世纪,与台宗弘传四方而台学不彰,华严教理广泛阐杨而宗统失绪不同,南山律既有著名道场,也有律学的阐扬,宗统也被复续,好象没有欠缺什么。事实上,南山律开宗立祖时三要素有机结合的传统并未得到继承和发展。弘一律师到处颠沛,就是因为很少有不图名利的道场支持他。隆昌寺一度固步自封,传座有时不传法(与台宗释倓虚的作法恰好相反)。这里的“法”还指南山律心为戒体,遮开结合的内在精神。从本质上看,见月律学精神的真正继承者倒是弘一律师,他赢得后世的尊敬,被奉为南山律十一祖。某些寺院(包括个别律寺)也是传戒不传法。隆昌寺严整的规矩虽维持下来,也有不少其戒子成为法门栋梁,但并没有为本寺培养出杰出的弘律人才。20世纪南山律的不足具如上述。吸取这些教训,一要使律宗名寺成为真正的十方选贤道场,放下架子、吸引与迎请十方高僧大德前来弘法讲律,甚至主持寺院。当然,隆昌寺在20世纪后期也放弃了非本寺子不能担任寺院住持与重要职事的惯例。前任住持茗山就未在该寺受戒。他与现任住持慈舟都为宝华山的复兴作了大量工作,故隆昌寺前景大有希望。二是传戒寺院不应仅仅以仪式上的传戒为满足,传授法身戒体,启发戒子知戒守戒的自觉意识更为重要。为此,传戒者就不但要精通律学,还必须接触现代社会,调查研究,了解戒子内心思想。三是必须把有条件的律宗大寺作为培养弘律人才的基地,既为高僧的佛学研习讲解创造良好环境,也使南山律后继有人。同时,可以作中国佛教协会统筹全国教制建设、律仪改革的参谋部、智囊团。目前,苏州戒幢律寺正在这样做。只要真正吸取历史教训,不但南山律的进一步振兴指日可待,中国佛教在2l世纪的全面复兴也有了坚实基础。最可宝贵的是,大陆深研律学,志在从根本上振兴佛教的一代新僧正在成长之中。
太虚大师的“律为三乘共基”决不能解释为取消南山律的独立传续、而应这样解释:作为律师,要象弘一律师那样具大悲,发弘愿,胸怀佛教全局,面前现实与未来,进行戒律的研究、修订与传授,为佛教训练品质合格的僧才。并以高尚人格感染社会,从根本上改变佛教的社会形象。作为律宗,是专业化的律学研习、弘扬的载体,而且是严格戒律传授的中坚。如果20世纪没有宝华山等地坚持规范传戒,恐怕传戒宽滥现象更难遏制。南山律理当以本宗的弘扬发达来推动中国佛教伦理水准的提高。
当然,佛教各宗派自成山头,自行其事也不可取。在传戒是否如法这一关系到中国佛教根本的问题上,必须由中国佛教协会作出决定,进行协调。中国佛教协会自从七十年代末恢复工作以来,对此非常重视。如1981年元月,首次主持依一切有部律,在北京广济寺举行传戒法会,戒子约40余人。此后,除福建地区外,山西、四川、广东、浙江、江苏等各地自行相继举行了规模不等的传戒活动。虽总体还可,但传戒宽滥亦因此蔓延。中国佛教协会于1993年作出决定,在全国范围内每年传戒的道场不得超过八例,传戒规模以300人为限,戒牒由中国佛教协会统一印制颁发。但因少数地区仍我行我素,1996年中国佛教协会又出台《全国汉传佛教寺院传授三坛大戒管理办法》,在重申以前规定以外,进一步规定在传授三坛大戒期间,不得转授居士五戒、居士菩萨戒。传授期间必须讲戒学戒,戒期不得少于四周。传戒师、传戒道场、新戒必须符合一定条件等。此外,中国佛教协会还对律仪作了适当改革,主要是废除在戒子头上烫香疤的陋习。总之,强调各宗派各地各寺院具有相对独立性,发挥主动性,百花齐放,与在重大问题上由中国佛教协会作出决策,统一协调并不矛盾,而可以做到相互补充,一步一步履行佛祖提出的“以戒为师”之训。依中国佛教协会的宗旨,净土道场应该是建设人间净土的典范,律宗寺院应成为严格持授戒律的样板,如此,21实际的中国佛教必将在人间佛教理念的指导下,高悬净土理想,严整戒律基石,诸宗争竞,不再重蹈20世纪兴衰相继的复辙,迎来久远的繁荣。(信息来源:摘自《丛林》)
编辑:明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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